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
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
近日,成都的双减细则率先出炉。估计,其他试点城市也会陆续“抄作业”吧。:)
整体上跟之前预计的没有太大出入,不过也有一些“亮点”。
★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
★平时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30(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晚上9: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家长需要注意的是,从2021年7月20日起,成都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学员今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训费,家长也切莫再交纳上述时段的费用。
针对老师的:据介绍,今后成都中小学教师评优选先、职称晋级,须作出“是否参加违规补课”的公开承诺,教师的诚信将受到广大同事、学生及家长更为广泛地关注和监督。
督导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员、学员、缴费等情况实施实名制、大数据智慧管理。
以后参加课外培训,谁组织的,谁参加了,谁负责讲的课,讲的什么内容,教育局全部都要登记掌握……
同时,市教育局将会运用大数据管理,对学员参训情况进行量比分析,并将结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认可度评价,以此向学校和教师传导压力,倒逼学校校长和教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也就是说,哪个学校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多,教育局就要看看,你这个学校教学质量是不是有问题。估计校长和老师压力山大。
★★划重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超纲、超前培训,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8月初至12月底,市教育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成都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担任“观察员”,对培训机构治理实施社会监督。
工作组将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明查暗访培训机构,
上海的双减细则也应该跟成都差不太多吧,毕竟大家都看着呢。
说实话上周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蛮丢人的。
大家都以为是新政,结果一查:
早在2007年,上海教委《通知》就明确规定,“各区县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
这一禁令在2010年有所调整,放宽了对四至八年级的限制,表述更改为:“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全学区、全区县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四至八年级不得进行全区县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县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同样在2010年,《通知》增加了一条禁令:“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此后,历年《通知》再无改变。
2021年的“禁令”,与十年前完全一致,因此根本谈不上有任何“变化”。2021年的《通知》与之一字不差,仅增加了最后一句:“严格执行等第制”
实际执行情况怎么样大家都清楚。
耐心等待上海的双减细则吧。
日前,“双减”政策重磅落地,其如同一记惊雷在教育培训行业内炸响,浇灭了一众从业人员仅存的幻想。所谓的“双减”是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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