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管理 牢固树立科学质量观

  随着“十四五”全面开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的重点从资源供给逐步转向内涵提升。近日,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这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找准新时期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的着力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引领方向,牢固树立科学质量观

  《评估指南》鲜明地提出了科学的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理念,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设立的评估指标全面呈现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的关键要素,从根本上扭转了“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引领园所、家庭和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共同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质量观,努力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具备好奇心和探究兴趣、全面协调发展的幼儿。

  二、突出重点,系统评估保教过程质量

  《评估指南》对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五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方向指引和具体清晰的行动要求,突出了师幼互动、活动组织等影响保育教育过程质量的关键要素,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各地制订和完善具体评估标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有针对性的指导。《评估指南》关注幼儿园提升质量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要求教师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严禁直接对幼儿能力发展水平“打分”和“贴标签”。《评估指南》重点强调活动组织和人员配备等“软”的因素,不追求“高配”的空间设施和玩具材料,尤其是要减少电子设备的使用,充分体现了“儿童为本”的科学质量观,引导幼儿园沿着科学的保育教育质量评价路径,实现幼儿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

  三、激活内驱,实现园所教师主动发展

  《评估指南》强化自我评估的价值和作用,将他评与自评有机结合,让评估真正为质量提升服务。在《评估指南》实施的实践中,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将有效地改变幼儿园被动评估、应付评估的状态,形成富有生命力的园本经验,带领幼儿园走出自我诊断、自觉反思、自主更新的成长之路。通过激发教师积极主动反思,看见幼儿真实而有意义的学习与发展,将助推教师成为提升保教质量的主动参与者,体验到专业成长的幸福感和职业发展的归属感。

  接下来,上海将通过一系列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评估指南》的精神,深入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科学评估。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上海市将把《评估指南》的学习与实施纳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在优质幼儿园创建、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中严格遵循《评估指南》的基本原则。二是开展系统培训。上海市将把《评估指南》列入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必修课,分期、分批、分类进行多种形式的全员培训,把《评估指南》的理念与内容原汁原味地传达到每一个园所和教师。三是加强教研引领。上海将依托市、区、园三级教研网络运行机制,对公办优质园、民办园、薄弱园分层指导、个体跟进,围绕《评估指南》的核心理念和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教研活动。通过践行《评估指南》,上海将努力实现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达成“幼有善育”的美好愿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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